各院(系)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机关各处室,后勤服务中心:
我校自1993年以来已连续20年、10次获得上海市“文明单位”的荣誉称号。为了更好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,进一步树立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思想,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13-2014年度“文明岗”、“文明窗口”的创建和评选活动。该活动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、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、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,重管理、抓监督、树典型、学先进,努力在学校形成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的良好育人氛围,把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。现将创建和评选工作的有关内容、要求通知如下:
本轮“文明岗”、“文明窗口”的创建和评选活动时间范围为2012年9月—2014年6月。
请各单位和部门根据通知要求,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于2013年7月5日前,向校文明办申报本单位参加创评的岗位和窗口。
详情请见附件。 党委宣传部 校文明办
2013年6月4日